各县区党委组织部、科协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,市直有关单位,市科协所属各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、企业科协:
为推动科教兴漯和人才强市战略,加快培养适应漯河发展需要的科技带头人和自主创新人才队伍,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,市委组织部、市科协决定开展漯河市第十四届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条件
(二)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:
1.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、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;
2.在学术上提出新的独到见解,达到市以上先进水平;
3.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,做出突出贡献,取得显著应用成效;
4.在科学技术普及、科技成果推广转化、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,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(三)年龄不超过45周岁(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)。
二、推荐单位及名额
各县区由县区科协会同组织部研究推荐;经济开发区、西城区、市直有关单位由组织人事部门推荐,市直各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、企业科协由常务理事会研究推荐。每个单位推荐名额为1-3人,其中40周岁以下不低于三分之二。
三、报送材料
(一)《漯河市青年科技奖评审表》纸质材料一式2份。
(二)近3年的代表性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,单位报送时需带原件,核对后原件退回。科技项目经过正式鉴定或结题验收;专利经过正式登记;学术著作和论文经过公开发表(著作限2本,论文限4篇)。
(三)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及其他材料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坚持德才兼备、注重实绩、公开公正的原则,周密安排,精心组织,切实做好推荐工作,确保把优秀科技人才推荐上来。
(二)各推荐单位请于2018年9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漯河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(市科协学会部)。联系人:臧明涛,联系电话:3181798、13653995369。
附件:1.漯河市第十四届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委员会名单
2.漯河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
3.附件三:漯河市青年科技奖评审表.doc
4.附件四:漯河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.doc
5.附件五:漯河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.doc
(附件可到科技处QQ群下载,群号:610670568)
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 漯河市科学技术协会
2018年8月14日
附件1
漯河市第十四届青年科技奖
评选工作委员会名单
主 任:栗金成(市科协主席)
副主任:孙洪义(市人才办副主任)
路付安(市科协副主席)
委 员:孙 斌(市人才办指导宣传科科长)
臧明涛(市科协学会部部长)
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市科协,路付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附件2
漯河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
第一条 奖项设置
漯河市青年科技奖是面向全市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奖项。旨在营造“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”的社会氛围;造就一批进入全省、全国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和科技带头人;表彰奖励在国家经济发展、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;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,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。
第二条 参评条件
(一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具有“献身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”的科学精神、优良的科学道德与学风。
(二)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:
1.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、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;
2.在学术上提出新的独到见解,达到市以上先进水平;
3.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,做出突出贡献,取得显著应用成效;
4.在科学技术普及、科技成果推广转化、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,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(三)年龄(申报时)不超过45周岁。
第三条 表彰奖励
(一)漯河市青年科技奖每年度评选表彰一次,每次授奖人数不超过35人,其中40周岁的以下的授奖人员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二。
(二)获奖人员由市委组织部、市科协联合发文予以表彰,授予“漯河市青年科技专家”称号,颁发奖励证书、奖牌和奖金。
第四条 申报办法
采取单位推荐申报制,没有单位推荐的不纳入评选范围。
(一)推荐单位:各县区委组织部、科协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组织人事部门、市直有关单位,市科协所属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(以下简称市级学会)等,均可组织开展推荐工作。
(二)推荐方式
1.各县区的推荐由县区委组织部、科协共同组织,县区科协承担具体工作。
2.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可建立相应的评选机构统一负责相关工作。
3.各市级学会常务理事会负责,推荐本学科领域工作的候选人。
(三)推荐要求
1.推荐工作要坚持原则,实事求是,公正合理,保证质量。发现弄虚作假者,一律撤销候选人资格和获奖资格,并追查相关人员责任。
2.推荐人选要向基层一线优秀科技工作者倾斜,注意推荐非公有制经济、社会组织中的优秀科技工作者。四十岁以下候选人占三分之二以上。
3.每个推荐单位可以推荐1-3名候选人。
(四)推荐材料
1.《漯河市青年科技奖评审表》纸质材料一式2份。
2.近3年的代表性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,单位报送时需带原件,核对后原件退回。科技项目经过正式鉴定或结题验收;专利经过正式登记;学术著作和论文经过公开发表(著作限2本,论文限4篇)。
3.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及其他材料。
第五条 评审程序
1.初评:由各推荐单位分别组织,按照本规定的条件进行初评,按要求将初评结果报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。
2.评审: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初评结果进行整理核对,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的候选人进行评审,综合选出本届青年科技奖入围人选。
3.审批:评审结果报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委员会研究,确定拟表彰对象。
4.公示:对评选工作委员会提出的拟表彰对象向社会公示。
5.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表彰对象进行表彰。
第六条 组织领导
(一)领导机构。设立漯河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委员会,设主任1人,由市科协主席担任;副主任2人、委员2人,分别由市人才办、市科协分管副职和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。评选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、审议、修改漯河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;审议和确定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青年科技奖评审结果;审定向上级推荐该奖项候选人。
(二)评审机构。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,设主任1人,由科协分管领导兼任,成员若干名,由各方面专家组成。专家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阅、评议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和实际表现情况,推荐当年拟表彰的青年科技奖入围人选。
(三)工作机构。漯河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。主要负责起草、修改《漯河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》,受理推荐、组织评审,颁奖和其它日常工作。
第七条 本办法由漯河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