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,促进人才合理流动,保障学院正常的工作管理秩序,提高工作效率,根据国家和学院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办理调入手续的教职工为已和我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,办理调出手续的教职工为已和我院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
二、加强调入调出前的考核审批工作,做到民主、公正、透明
三、教职工调入手续办理程序
1.调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院人事处报到,填写《365娱乐官网官方网站教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》,提交相关资料,开始上班。
2.调入人员到用人部门报到,由用人部门安排具体工作,明确岗位职责。
3.调入人员到后勤处领取办公、生活用具以及申请宿舍,后勤处负责安排调入人员的住宿事宜。
4.调入人员到财务处办理餐卡及工资卡。
四、教职工调出手续办理程序
1.申请辞职人员必须提前1个月向人事处提出书面辞职申请,说明辞职理由。
2.人事处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核,对符合辞职规定的,上报院委会审批。
3.申请辞职人员在院委会批准后,到所在部门办理工作移交手续,填写工作交接单,不得私自带走学院的内部资料、设备器材、住宿物品等,违者要赔偿损失。
4.工作交接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,上交人事处,由人事处转交财务处。
5.财务处负责办理工资结算等事宜。
6.辞职人员在离校15日内,要将个人档案、户口、社会保险等手续及时的按规定程序转出。逾期不办理者按有关规定收取托管费。
五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,由院人事处负责解释